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承诺帮员工缴纳公积金,后期没有按时缴纳,就是违法的行为。而根据缴纳的规定,单位应该按时并且足额缴纳,不能出现逾期缴纳或者少缴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困难,通过工人代表大会,再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批准,可以降低缴存的基数,或者延缓缴纳的时间。如果单位帮员工缴纳公积金,个人缴存的费用和单位缴存的费用一般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按照等额缴纳。而关于这个缴存的基数,一般来说在5%~12%之间,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各个公司的绩效来自行决定。很多公司会按照8%来决定,当然这也不是由员工来决定的,由企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衍生问题:
公积金提现能提多少?
公积金能提取的数额是: 1、购房并使用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能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内的存款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以上的部分的;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