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未在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解决办法: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2、因未在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未公示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解决办法:按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
3、因工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解决办法:及时更正其公示信息;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解决办法: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经营异常名录多久消除
移除经营异常名单的周期是三年。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个体工商户未按时报送年报导致经营异常怎么解决?
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2、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3、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