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人有权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四种情况: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订立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胁迫订立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由行为人行使撤销权,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四种情况:(一)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三)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四)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