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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将财产赠给情人如何处理有法律效益吗

2023-10-09 来源:星星旅游

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有效,但前提是该赠与财产属于丈夫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该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在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赠与第三者的,该赠与行为无效。

一、父母的拆迁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丈夫的父母拆迁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的父母拆迁房应归丈夫的父母的所有,夫妻不是拆迁房的所有权人。除非丈夫的父母将房子赠与给夫妻并且没有指定说该房为丈夫一人所得,那么该房就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

二、妻子不继承遗产丈夫能否索赔

妻子享有的遗产份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妻子必须同意接受遗产。它有权独立决定接受或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丈夫的限制。因此妻子不继承遗产,丈夫没有权利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房产继承权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是可以继承的,除非丈夫生前有遗嘱明确不给妻子。3、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4、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