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订婚不是必须给彩礼,看双方协商。彩礼是指婚姻关系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财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订婚是否给彩礼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对此并无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