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需要。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实际上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也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就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法律提示]
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不是说劳动者在违法或违约解除的情况下,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那么劳动者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且如果给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那么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