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没有影响的。从司法实践来看,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归属具有比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跟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就要看孩子的意见了。如果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女方主动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一般而言,女方主动离婚与孩子判给谁并没有必然关系。法官在判决孩子归属时,并不会考虑是谁主动离婚的,而是考虑孩子归谁抚养对孩子有利。因此,即使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可能会有以下判决结果:1、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会判归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意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男方生活。2、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则孩子就判归谁抚养。3、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会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女方主动离婚孩子怎么判
女方主动离婚孩子怎么判?实际上,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判,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一般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以上就是对女方主动离婚孩子怎么判的回答,谢谢阅读!
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咋判?
一般而言,女方主动离婚与孩子判给谁并没有必然关系。法官在判决孩子归属时,并不会考虑是谁主动离婚的,而是考虑孩子归谁抚养对孩子有利。因此,即使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可能会有以下判决结果:1、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会判归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意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男方生活。2、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则孩子就判归谁抚养。3、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会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咋判
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与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任何关系。抚养权的判定的原则是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便判归哪一方抚养。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都是判归女方抚养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的。而男方有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特殊情况,可以判归男方抚养。二到八周岁,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须结合平时谁照看得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孩子愿意跟哪一方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女方单方面离婚孩子怎么判?
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人们对离婚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越来越重视,女方单方面离婚是否会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产生影响,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立主要原则有如下几种: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因此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行为,并不会作为孩子抚养权判决的依据。 该内容由 李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