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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的标准是什么

2023-10-13 来源:星星旅游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

一、房屋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

对住房收取的,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宗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含)以下的80元/宗,100—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抵押权、典权登记费每宗80元。

据了解,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对住房抵押贷款者是一个重大利好,以贷款购买50万元的房产为例,以前办理贷款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为房屋价值的2‰,即1000元,而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是无论多大价值的住房的抵押登记费每宗只有80元。

二、过户房产税什么新政策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按1%交纳,个人非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和个人购买90-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按1.5交纳,非普通住房和购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属于非普通住房契税按3%交纳,非住宅用房契税按3%交纳。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三、涪陵区房屋拆迁补偿

(一)凡采取住房货币安置方式的被拆迁户,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给搬迁补助费。凡采取统建优惠购房方式的被拆迁户,从过渡之月起,至通知安置(安置房具备基本居住条件)次月止,每人每月发给400元过渡费。区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过渡费标准。

(二)在规定时限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户,按户计发两次搬家补助费,其标准为:

3人(含)以下户:700元/户·次。

4人(含)以上户:1000元/户·次。

(三)在规定时限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户,按有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发拆迁补助费,标准为60元/平方米。

(四)被拆迁户的水、电、闭路电视等设施以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为单位计发综合补偿费,标准为2000元/户。

(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户,若自己无能力拆除或本人自愿放弃处置农房残值的,经本人申请,征地具体实施单位可根据房屋结构,按以下标准支付农房残值收购费,被拆迁户领取残值收购费后,房屋残值由征地具体实施单位处置。

钢砼结构:30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20元/平方米。

其余结构:1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