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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租赁合同不到期的是不是也有补偿款

2023-10-14 来源:星星旅游

一、房屋拆迁租赁合同不到期的是不是也有补偿款

在租赁期间房屋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的项目是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租房没到期遇拆迁怎么赔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房屋承租人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

在实践中,一般主要是有关装修物的补偿问题。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四、租房的时候注意哪些事项?

1、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2、在租房子的时候,最好是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不要去和二房东签合同。

与房主本人签订合同,注意选择正规的合同。若为转租,要拍下原租客与房东的合同,留下依据。若为中介租房,必须保证三方在场,三方签字,中介也要盖章。

3、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让房东出示房产证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和房东的身份证件。

这样可以有效的辨别房子是否是房东所有,进而确认房东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权利;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4、在合同中,要明确的约定什么样的情况下是违约行为,以及在存在违约行为时,违约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和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支付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

综上所述,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政府拆迁,这样合同被迫终止。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支付一定赔偿,通常是一个月租金。这种情况不算房东违约,属于不可预见事项发生。租客租房从事经营活动,因此造成停业损失或者房屋装饰损失,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向房东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