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纠纷的管辖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准,不动产已登记则以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准,未登记则以实际所在地为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范畴,只能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无法通过协议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动产已经登记,那么不动产所在地应以其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准;如果不动产尚未登记,那么不动产所在地应以其实际所在地为准。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租赁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因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应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是不能以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的。因此,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中,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拓展延伸
房产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房产纠纷应该由房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适用于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动产已经登记,那么不动产所在地应以其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准;如果不动产尚未登记,那么不动产所在地应以其实际所在地为准。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