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只有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没有产权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抵押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可以作为抵押财产,但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等不得抵押;对于抵押的不动产,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从登记时设立。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集体土地的房产能否抵押
民法典规定,集体土地是的房屋如果不是集体所有的,房屋没有产权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抵押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没有产权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抵押。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其中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然而,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以及一些公益设施等是禁止抵押的。对于抵押财产,需要办理相应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权将在登记时设立。以上是对民法典中集体土地房产抵押问题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