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有以下几点:
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