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申请注销登记原因可以填写转让、停业等。备注一栏可以不填。
依据:
(一)《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注销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书(表)(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税务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缴销公章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债务清偿说明(原件1份);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一般-3个工作日办妥。
一、怎样写工商注册申请书
1、工商登记需要先进行核名;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可以登录税务局网站下载章程模板,公司章程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并且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
5、工商登记需要提供董事、监事、经理以及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6、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7、提供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如房屋租赁协议以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8、报工商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下发营业执照;
9、携带公安局下发的刻章密码,前往在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进行刻章;
前往税务局进行税种核定,同时前往当地任意银行进行公司基本户开户。
二、工商管理制度改革了什么内容
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3、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4、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