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才算成立。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公章都能作为合同章对外签订合同,至于财务专用章、部门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一、质检专用章需要备案吗
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 根据相关条文规定:凡是带有公司名称的章都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备案,其中业务专用章可以备案、也可以不备案;法人私章是不带公司名称的,故不用备案。一般来说,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都能够代表企业法人行为,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故必须到相应的公安机关申请备案手续。
二、财务专用章样式有哪些要求
财务专用章规格根据不同形状,规格不同。如果是正方形,为22乘22毫米或者25乘25毫米;如果是圆形尺寸,为38乘38毫米;如果是椭圆尺寸,为45乘30毫米。财务章只能作为财务相关用途的章使用,属于专用章。公章属于行政章,代表公司或单位。一个单位或公司在财务核算中可以不设立财务专用章,但是必须有公章。
三、购房合同跟发票丢了怎么办
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