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
(2)子女出生证明
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否判离婚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判离婚。被告是否出庭,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双方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