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的名字前后是没有区别的。产权证上面登记的名字,若是两个人以上,则他们均是共有产权人,名字的先后是没有区别的,并不是说名字在前面的占有的所有权的比例就大,名字在后面的占有的所有权的比例就小,是没有这种说法的。共有产权人可以互相商量进行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