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成立,不能优先受偿。建议赶紧去房管局办理登记手续。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但会影响抵押权的确立。因此,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仍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的,但抵押权不得确立,不能享有对该不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因此,建议尽快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