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失业保险核定手续,或当到新工作单位工作时,有时会需要此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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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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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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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者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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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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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人单位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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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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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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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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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月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