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在 劳动争议 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 、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 。 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公司如作调整要与工会或职工大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