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会,《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明确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