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