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要根据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是按实得工资数额来确定的。上班时间少,也不能不给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