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由于各地区的经济的发展的水平的不同,以至于补偿的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对于补偿的项目还是可以参照进行补偿的。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一、如何计算养殖鱼塘征地面积
第一种方法是借助地上建筑按各自用途的建筑面积分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作为分摊土地面积的比例系数的方法,将线路沉入式坝体占新形成的现状鱼塘容积的比例,作为分摊水面表面积的比例系数,将所得的面积作为征地补偿面积,即容积比例分摊法。这种方法尊重了水上、水下的工程环境、养殖环境的变化,充分利用了水体介质、浮力原理,从数量上解决了如何认识线路沉入式坝体及占地面积问题,能够被养殖户和征地单位所接受。这种方式的数学计算意义必须是梯形结构,而不是矩形结构。
第二种方法是直接以水下坝体的底面积向上投影至水面的投影面积作为占地面积。这种方法符合透视原理,利用鱼塘水深相对较浅,基底可视特点,将水下地表表面积隔水透射,空间换位,重新真实反映水下坝体实际占地情况。这种方法在清塘空底时更好解释,相当于以塘底作为占地的起点,符合鱼塘水体动态变化,具有附着物属性的特点,充分利用水体的透视反射特点,缺点是它没有充分利用水体整体性和介质性、变化性特点。
二、擅自转让集体用地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