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女方不需要返还彩礼。法律并未规定女方提出离婚就要返还彩礼。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彩礼。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
彩礼钱不返还范围:
1、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