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三万被告后,不会坐牢。
一、欠信用卡未偿还,产生的是民事纠纷,无需坐牢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或金融纠纷,违约方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坐牢,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是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一般不违反刑法的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人民法院将判决违约方,即持卡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并支付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约定的还款违约金或滞纳金。人民法院不会判决逾期未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坐牢。
二、欠款数额低于5万的,不足以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无需坐牢
若欠信用卡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关于“恶意透支”的认定,需满足“超过规定限额”这一条件。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关于这一限额的标准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因此,欠款数额低于5万元的,不足以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是犯罪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无需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