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并不具有婚姻上的合法性。这种现象的背后,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其易引发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排除妨害纠纷。夫妻离婚后基于客观原因居住在一起的,若双方矛盾较大,一方就会阻碍对方对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受阻碍的一方便会要求对方排除妨害;离婚后主动搬回一处居住的,若共同居住的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日后双方关系恶化,对房屋享有权利的一方便会要求另一方搬出。二、因暴力引发的侵犯人身权纠纷。无论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导致的“离婚不离家”,双方在共同居住过程中,可能因为生活中的各种摩擦产生纠纷,进而引发暴力冲突,这种冲突已经超出了家庭暴力的范畴。三、同居关系纠纷。离婚后主动选择居住在一起的夫妻,在生活中共同负担开支、购置家庭财产、共同抚养子女,形成同居关系,一方或双方欲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会产生纠纷。
一、离婚财产纠纷要提交哪个法院处理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管辖法院在被告住所地。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二、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一般来说,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具体来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若对方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