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27岁。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