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不会收监,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的人需遵守规定,如不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按时到案等。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根据案情指定其他限制,如禁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等。违反规定者可能没收保证金、重新交纳保证金或监视居住、逮捕。取保候审是一种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强制措施,常被采用。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
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属于例行公事,询问有关的案件情况,并不会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很多种,其中取保候审是里面最值得采纳和花费精力和时间的一种。在很多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此种措施。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这个问题的介绍。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属于例行公事,并不会收监。取保候审是一种针对未被逮捕或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常常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对于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的问题,只要遵守规定,犯罪嫌疑人不会被收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