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责任: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逃税漏税需税务机关认定。补税罚款并按时缴纳则无个人责任。若公司无力补缴或税务收不到款项,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人代表、会计主管、经办会计等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关于公司偷税的责任:第一责任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是逃税漏税(偷税),要看税务机关的认定了。如果只是公司补税和罚款,且能按时补缴入库,就不会再追究个人责任。如果公司没有补缴能力,予或其他原因税务收不到此税款,税务征收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察,这时候就要追究法人代表、会计主管、经办会计等的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会计作为负责记录和处理财务信息的重要角色,如果涉嫌违法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刑事责任,如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此外,会计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包括吊销执业证书、暂停从事会计工作等。同时,违法行为还可能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影响职业发展和声誉。因此,作为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诚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结语
会计作为负责记录和处理财务信息的重要角色,若涉嫌违法行为,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根据法律法规,会计偷税漏税等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同时,会计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如吊销执业证书、暂停从事会计工作等。此外,违法行为还会损害个人信用,影响职业发展和声誉。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诚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