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应征公民入伍后,家属可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等应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其现实表现。
法律分析
依据《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可以去当地的退役军事事务局查询。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拓展延伸
入伍申请所需的必备文件清单
入伍申请所需的必备文件清单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体检证明、兵役登记证明、家庭状况证明(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个人简历、推荐信、征兵通知书等。这些文件用于核实申请人的身份、教育背景、健康状况、兵役情况以及家庭情况等。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完整的文件清单可以提高入伍申请的顺利进行,获得入伍批准书的机会也会更大。
结语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应征公民可通过当地退役军事事务局查询《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根据条例,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需办理入伍手续,获得《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家属凭通知书可注销应征公民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等应根据征兵政治审查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审查,重点了解其现实表现。入伍申请所需文件清单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兵役登记证明、家庭状况证明、个人简历、推荐信、征兵通知书等。准备齐全且真实完整的文件清单将提高入伍申请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三章 平时征集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章 褒扬激励 第六十一条 国家注重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学校国防教育培训,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