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报告,实地查看,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市政府同意后下抄告单;提交材料报市房改办审核,公示集资建房方案;核实建筑地点,收取各户集资款并下达同意集资建房批文;签订施工合同,开工;申办产权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