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有员工可以跟着现有公司继续工作,工资双方协商,如果不愿意工作,由原有公司法人或者现有公司法人赔偿员工n+1个月工资,n是老员工在老公司工作的年份,如果公司不补偿,可以进行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