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十级伤残是怎么定的

2023-09-29 来源:星星旅游

工伤十级定级原则: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工伤十级情形: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足背植皮面积>l00cm2;全身瘢痕面积<5%,但≥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其他。

一、工伤十级的结合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十级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功能障碍,无生活自理障碍。具体包括:全身瘢痕面积30%者;双眼矫正视力≤0.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其他。

二、十级手指工伤鉴定标准

10级残疾符合伤情的鉴定标准: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全身瘢痕面积

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三、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

(5)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