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退,舞蹈培训合同在定性上类似于委托合同,合同各方都有任意解除的权利,因此合同中的一概缴费不退费的条款,相当于排除了消费者的任意接触权,属于无效条款。所以消费者在缴纳完第一笔费用后,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诸多问题,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剩余款项的。但在本案中,消费者是第二次交余款,而且商家出具的收据中也重点突出了此款不退的条款。可见消费者也预见到了,这笔款项是不能退的,所以消费者在行使解除权的时候,是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