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投资理财纠纷中,涉及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十分重要。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直接证据是指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如合同、收据等;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事实,但能推断出事实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等。在确定证据的证明力时,法院应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充分性、可信度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五条:“严格按照法定证据的种类和证明标准进行证据认定,依法主动收集证据,全面客观审查证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的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提交书证,如《商业合同》、《授权书》、《协议》、《收据》等能够证明所主张权利的文件。”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投资者提交证明其持有证券的书证,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完整。”
综上所述,投资理财纠纷中,法院应严格按照法定证据的种类和证明标准进行证据认定,全面客观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充分性、可信度等因素。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主张权利的书证,并确保其内容真实、合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