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一岁半的,离婚时,一般会判给女方。离婚时,男女双方对女儿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女儿只有一岁半的,会将女儿判给女方,由女方直接抚养女儿,然后男方负担女儿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但是,女方存在特殊情况,无法抚养女儿的,才会将女儿判给男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