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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能否被房东要回?

2023-09-30 来源:星星旅游

未签订合同但违约的一方可要求退回转让费,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或履行了对方不接受的,转让费可退;若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合同成立且转让费一般不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和第五百零二条,合同以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完成,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若在合同过程中出现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没签合同但违约的可以要求退回转让费。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或者履行了对方不接受的,转让费可以要求退回。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则一般合同成立生效,转让费一般不能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延伸

房东是否有权要回租赁合同中的转让费?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房东是否有权要回租赁合同中的转让费需要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转让费是指租户在租赁期内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如果租赁合同明确规定转让费是不可退还的,那么房东就有权要回该费用。但是,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可以退还转让费的情况下,房东就无权要回转让费。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仔细审查租赁合同的条款,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房东是否有权要回租赁合同中的转让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当事人在签署合同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生效,转让费一般不能退回。但若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或履行了对方不接受的义务,可以要求退回转让费。此外,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房东是否有权要回租赁合同中的转让费需具体情况决定。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房东是否有权要回转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