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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定义是什么?

2023-10-02 来源:星星旅游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向非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一罪行的主体仅限于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外资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属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

法律分析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拓展延伸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主观要件,即故意发放贷款,明知其违反法律法规;二是客观要件,即发放贷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经实施。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责任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罚金、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的刑罚幅度将根据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进行裁量。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了对于该罪行的追诉时效和追诉权的行使等具体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解释,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向非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主体限定为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要件包括故意违法发放贷款和实施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该罪将面临罚金、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幅度将根据犯罪情节裁量。相关法律还规定了追诉时效和追诉权的行使。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