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只要不是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不是个人主观故意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也不影响对其的工伤认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主观恶性比较大,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种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而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证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无证驾驶包括下列情形:
1、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车上路;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驾车上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时扣留期间驾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