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死亡没有全国统一的丧葬费政策,但是农民是属于村集体的一员,各地村集体还会有一部分额外的补贴补助一般也是几百元。在一些推行火葬的地区,当地的镇、街民政部门还会给予相应的火葬补助,包括免费灵车接送等等。不过实际上国家统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文件上并没有明确指出,要求各地要建立相应的丧葬费扶助政策。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农村老人过世之后,国家丧葬补贴是800元。农村丧葬补贴,也叫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共分为以下2种情况:
1.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过世的人员,会退回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国家相对应给予的财政补贴,无相应的丧葬补贴。
2.对过世的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退回未领完的保险金,并且给予800元丧葬补贴。
丧葬费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
2、火化证(火化收据)
3、死者身份证和领取人身份证
领取程序:
1、村委会申请,开出证明
2、工作区领导签字确认
3、乡镇人社部
4、丧葬费会给村委会,可以向村委会领取
农村老人去世后,国家丧葬补贴应该没有什么正式标准。所以说不是所有的事都要求国家补贴,毕竟家大国更大。对于丧葬补贴主要是地方为照顾家庭困难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助。
按照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农村老人去世是有规定的丧葬费用的,丧葬费用正常的规定是八百元。但是由于个人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差异,所以补贴的金额可能会有所变动。丧葬费也可以视作是国家对于老人去世的经济补贴,按照规定由直系亲属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