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并不是一定要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如果借条的一方主体是夫妻二人,则一方可以在获得另一方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代替另一方签字;如果该借条的主体是夫或妻一方,则不需要另一方签字,该债务可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来处理。
一、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依法承担或自愿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二、丈夫欠债起诉离婚妻子是否承担债务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夫妻欠另一方的钱还毁掉借条
夫妻欠另一方钱的,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撕掉借条要分情况讨论:
1.夫妻撕毁自己的借条,出借方有一式两份的借条啊或借条复印件的,仍可以证明借条的存在,辅佐借款给付时的痕迹,可以证明借贷的存在。
2.夫妻撕毁对方的借条,并主张这说明借的钱已经还清。另一方可以通过钱款出借的痕迹证明借款实际法身了,并要求对方举证已经还款。此时证明已经还款的责任在夫妻一方,若无法举证或所称的还款方式没有得到出借方的印证,借贷关系存在且可以证明尚未还钱。
3.只有一份借条且已经被该夫妻撕毁。出借人可以通过付款的痕迹以及当时的人证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因此,夫妻一方在欠另一方钱的情况下撕毁借条的,并不能逃避其还款义务,出借方有多种方式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