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如果女方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维持不下去了,法院会依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拖延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