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当月交当月不一定生效,社保都是当月办理,次月缴费,也就是说此如果你9.29号去办理,10月份才扣9月份的社保费;医保生效的时间各地可能不一样,比如上海是当月办理社保,次月15号医保生效,也就是说次月的15号以后才能使用医保卡。办理减少时所需材料:
1、填报报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表里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请填写代码或文字);
2、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10日;
3、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办理完减员手续之后,再打印当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申报表,按减员之后的人员名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