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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2023-10-02 来源:星星旅游

轻伤害的赔偿标准,造成轻伤的赔偿鉴定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造成他人残疾的,赔偿伤残补助金和辅助器具费;造成他人死亡的。

还需要承担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九)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十一)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地

诉讼必须要上法院,那应该怎么选择法院呢?是不是可以选离家近点的法院,诉讼时比较方便?是不是可以直接去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因为级别越高的法院水平越高?这些想法都是不正确的,法院并不是贪图方便等原因可以随意选择的,而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的。具体而言,要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包括由哪一级法院管辖(级别管辖)和由哪一具体的法院管辖(地域管辖)。

所谓级别管辖,是指应该由哪一层级的法院来管辖这类诉讼,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还是高级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而言,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就是说,除了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所有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这实际上说明了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很广。

我们需要重点掌握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所以一般来说,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别的案件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就地域管辖而言,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诊疗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最常见的诉讼方式是向医疗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也就是医疗机构所在地。例外情况是,医疗机构与医疗事故发生地不在一起时,根据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就是所谓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但这种情形很少。因为一般情形下,患者都是在医疗机构治疗时发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发生地和医疗机构所在地基本上是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