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伪造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这种犯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犯罪。只要实施其中一种方式涉及其中一个对象,就构成本罪。一种行为涉及两个对象或者两种行为涉及一个对象或者两个对象的,只构成本罪,不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名根据行为方式和相关对象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