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人群需具备的条件有:
1、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2、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国外旅客持护照,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
3、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
4、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即单价5000元以内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业务的监管,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对离岛旅客在海南省离岛免税商店选购免税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的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在海南省机场、火车站和港口码头前往内地的隔离区设立提货点,并报经海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