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农民的责任田在承包期限内,集体无权占用,经营权长期不变。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土地承包是双方无权改变或违背的合同。
法律分析
严格的来讲,土地确权后,农民的责任田在承包期限内,集体是无权占用的。国家规定,土地承包制长期不变,农民的经营权长期不变。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另外,土地承包也是一种合同,双方都无权改变或者违背合同。
拓展延伸
士地确权后被集体收回,如何维护权益并寻求补偿?
士地确权后被集体收回,对于权益维护和寻求补偿,有几种途径可供选择。首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寻求法院保护您的权益。这可能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收回决定或要求合理的补偿。其次,您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争取通过谈判或协议解决争议,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媒体曝光、公众舆论监督等方式,增加维权的压力和影响力。重要的是,您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具体案件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合理的补偿。
结语
合理维权,保护权益,寻求补偿。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争议,借助媒体曝光等方式增加压力,确保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法律建议,确保补偿合理。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违规改变承包地用途,对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土地承包地生态环境,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第五十九条土地搁置荒芜三年以上,发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