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为群租:一、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二、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三、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四、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五、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