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工作人员大多是那些放弃梦想去农村工作的人员,他们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年来,政府为了鼓励年轻人回村建设家园,从生活待遇、交流培训等方面加强乡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那么,乡村工资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改善得怎么样,乡村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怎么发放,支持计划的各项措施落实得顺利吗?下面就跟着网一起来看看吧!乡镇可分为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在一般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在艰苦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的划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乡镇财政经济状况、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合理确定。其中,艰苦偏远乡镇原则上不超过乡镇总数的50%。艰苦偏远乡镇是指: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交通不便,上下班交通费用较高;距离县城路途较远,工作期间一般住在乡镇等。各县(市、区)乡镇划分情况,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据了解,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规定享受的增发生活补贴项目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项目进行归并,全省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高于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其高出部分暂时保留,待以后调标时再逐步予以冲销;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低于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按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执行。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