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如何恢复正常
1、失信人恢复正常的方式如下:
(1)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达成相应的还款计划和履行方案,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
(2)拿到败诉判决的人,有履行义务的意向请主动履行,主动联系债权人交钱或主动联系法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影响
1、舆论压力,法院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会被曝光;
2、限制商业行为,法院将会联系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保、行政审批等方面给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3、任职资格限制,失信被执行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将被限制,失业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4、消费受限,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也不能购买奢饰品、房地产等生活非必要商品。